加强沟通。及时与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会商研究,部署启动工作任务,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计划,明确任务分工和工作要求,细化工作措施,建立工作机制,确保取得实效。强化调查。联合组织对辖区内的生活垃圾处理、填埋场、焚烧处理项目等情况开展专项调查。我市共计4座生活垃圾填埋场,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%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1座,日均处理能力达到设计日处理能力的102.95%(允许在额定焚烧处理量的70%-110%范围内波动)。完善体系。建立生活垃圾处置设施运营监管和目标管理考核制度,建设垃圾处置设施和运营信息公开平台,加强公共监督,建立公众参与和政府决策机制,规范处理设施运营,不断提升生活垃圾处置能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