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,深化生态环境领域“放管服”改革,加强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,落实建设单位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,5月9日以来,石台县生态环境分局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“三同时”监督检查工作,对石台县三合水库工程等3个2021年以来获审的报告书类建设项目开展全面检查。
此次监督检查工作聚焦“三同时”监管重点,采取现场实地察看、查阅资料等方式,对现有法律法规中有明确法律责任的具体行为等进行检查。重点关注设计文件中编制环境保护篇章、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情况、建设过程中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或污染情况、环评批复文件中环境监理要求的落实情况等。针对核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,提出整改意见,要求建设单位及时整改到位。